前言:江蘇鹽城3月21日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截止發稿,已造成死亡47人,重傷90余人的重大損失。慘痛的教訓再次告訴人們-----安全生產,警鐘長鳴!
出事的為什么會是這樣的一家工廠,請看《經濟觀察報》的報道。
3月21日下午2點到3點間發生爆炸的化工廠,系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該公司位于江蘇省響水縣陳家港化工園區內。
根據中國地震臺網自動測定,3月21日14時48分在江蘇鹽城市響水縣附近發生3.0級左右地震,震中位于北緯34.34度,東經119.75度。目前,就工廠爆炸與地震可能的關聯,尚無官方作出解釋。
截至目前,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的網頁已經無法打開。經濟觀察網記者曾在21日下午5時許撥打該公司官網顯示的電話聯系方式,當時已無人接聽。
就公開可查的有關信息看,這家公司發生爆炸案似乎并非無因可循。
今年2月7日,國家安監總局曾發出一份關于督促整改安全隱患問題的函。該函顯示,為吸取江蘇省連云港市聚鑫生物公司“12·9”重大事故教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督導組于2018年1月14日至1月19日對江蘇省鹽城、連云港、淮安、徐州、宿遷等5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督查,現場檢查了18家化工企業,發現了208項安全隱患問題。
國家安監局列出了此次督查發現安全隱患企業的清單,這其中就有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赫然。根據這一清單的內容,該企業共被發現13項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問題,包括:
1.主要負責人未經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2.儀表特殊作業人員僅有1人取證,無法滿足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需要。
3.生產裝置操作規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區操作規程和工藝技術指標;無巡回檢查制度,對巡檢沒有具體要求。
4.硝化裝置設置聯鎖后未及時修訂、變更操作規程。
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壓力變送器共用一個壓力取壓點。
6.構成二級重大危險源的苯罐區、甲醇罐區未設置罐根部緊急切斷閥。
7.部分二硝化釜補充氫管線切斷閥走副線,聯鎖未投用。
8.機柜間和監控室違規設置在硝化廠房內。
9.部分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公司實際生產情況不匹配,如供應科沒有對采購產品安全質量提出要求。
10.現場管理差,跑冒滴漏較多;現場安全警示標識不足,部分安全警示標識模糊不清,現場無風向標。
11.動火作業管理不規范,如部分安全措施無確認人、可燃氣體分析結果填寫“不存在、無可燃氣體”等。
12.苯、甲醇裝卸現場無防泄漏應急處置措施、充裝點距離泵區近,現場洗眼器損壞且無水。
13.現場詢問的操作員工不清楚裝置可燃氣體報警設置情況和報警后的應急處置措施,硝化車間可燃氣體報警儀無現場光報警功能。
作為安全生產綜合管理的其中一項工作,國家安監局過去曾對多個省份進行過安全生產督查,并由此發現了類目繁多的安全問題,江蘇省只是其中之一。